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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剥夺孩子的两个权利
发布时间:2013-03-12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张静芳

 

不要剥夺孩子的两个权利
柯云路
 
《光明日报》登载过一篇文章,题目非常好,“让孩子学会关心”。记者在北京的一所重点小学看到两件事:一个腿有残疾的学生摔倒在一片污水中,其他的孩子不但不伸手相助,反而哄堂大笑。另一件事,一个盲人过街,一位小学生去领着他穿过街道,旁边一大群孩子起哄,嘲笑这个孩子:“噢,学雷锋噢。”这让记者受到很大的触动。
他的文章引出一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只知道让别人关心,缺乏关心别人的心理,更不善于关心别人。这也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忧虑,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对孩子德育状况的忧虑。
这一代孩子应该说很可爱,他们有很多优点,也有不少弱点。如果善于把这些弱点加以转化、引导,相信他们是出色的一代人。
如果稍微动一下脑子,就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孩子如果有这样的弱点,原因在大人。因为孩子是在大人摆定的环境中长大的。他们的今天在一定意义上累积了大人昨天给他们的影响。家长的第一个错误做法,是从小没有尊重或者说剥夺了孩子关心自己的权利。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有关心自己的潜在能力,也有这个权利。只是几代家长都在关心他,孩子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关心自己和自己管理自己。孩子长期成为生活的中心,必然造成了对自己不知道关心,不会关心,不知道管理,也不会管理,就更谈不上从自己出发去关心别人了。
家长的第二个错误的做法,是不让孩子或者说不注意启发孩子关心别人,剥夺了孩子关心别人的权利。家长很少引导孩子对他人、对同学以及对家人的关心,必然形成了孩子从小不注意关心周边世界的其他人和其他事,再放大了,当然也不关心公共秩序和社会。
所谓德育,讲的是整体的利益,他人的利益,整个社会的利益,整个人类的利益。道德往往是整体利益的体现。
必须是完整的德育教育。必须把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意识的培育作为整体来进行。二者不可偏废。
不仅学习是一种智慧,对社会的观察也是一种智慧,要结合在一起。
一个善于关心环境、关心他人的人,从长远上讲有更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一个人只知道让别人关心自己,而不知道关心周边的世界,以后在社会中是缺少人缘、缺少朋友、缺少理解、缺少机会的人。
一个人如果善于关心环境,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公共利益,知道社会的行为准则,他就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中有更多的人缘、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沟通、更多的被理解,这反过来又提高了他的社会适应能力。
所以,在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意识两者结合的基础上提出目前对孩子的德育问题,才是完整的教育方针。
(选自2012年7月27日《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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