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说明
本学期我校教师队伍扩大,为保证能顺利、正确、高效的做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根据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发放方案,作如下说明:
一、考核流程
“教师本人填写考核表”——“由学校各中心负责人审核”——“教师本人核对签字”——“会计室保存”
二、注意事项
1、教师本人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表逐项认真填写,字迹清楚。
2、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及发表文章等),请及时将获奖材料交到相关中心,无材料不予认可。教师在填写考核表时必须写清楚获奖的奖项、作者、时间、级别等。
3、教师辅导学生获得镇级奖励的,只要写清奖项及人数。
4、学校各中心安排的工作,由各中心负责人填写。
5、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表由会计室保存,教师可随时咨询。
另:镇办、代课教师的每月考核按目标管理奖的实施办法执行。
课程中心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