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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7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张静芳

 

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数量和学科配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流动管理的意见》(武教人〔2007〕10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的教职工调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流动管理的意见》,教育广大教职工要以事业为重,顾全大局,立足岗位,做好工作。
二、各校要进一步增强编制意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超编学校要积极鼓励和促进教职工向缺编学校流动。
三、调动办理程序
要求调动的教职工个人提出要求调动的书面申请,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同意其调动。
1.区内调动:个人填写《教职工区内调动申请表》(表一),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局直属学校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经当地镇政府批准)。凡调动到中心城区的,调出学校原则上必须超编且学科有余,调入学校应是缺编学校,调出、调入学校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署调动意见。
2.调出本区:个人填写《武进区干部(聘用干部)商调表》(表二),学校同意,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3.调入我区:个人向缺编且学科紧缺的学校申请,经学校考核同意接收后,填写《申请调入教职工基本情况表》(表三),报区教育局研究审核,经区教育局与区人社局会商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区外调入、区内调动的岗位聘用
我区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根据我区岗位设置政策,现对区外调入人员、区内调入人员的岗位聘用作如下明确:
(1)区外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可聘其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试用期满后,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单位评分细则打分,参加补充聘任。
(2)区内调动人员,在调入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单位评分细则打分,参加补充聘任岗位;没有空岗的,聘其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
五、材料上报时间
教职工调动材料统一由调出学校报送(区外调入由拟调入学校报送),材料集中上报时间为3月1日——2日,报送地点为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2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教职工调动申请表上,调出学校、调入学校应签有明确意见。调出学校、调入学校要对调动教职工的信息进行审核。
2.新录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在区内调动。
3.表格和以往不同,请务必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七、其他事项
1.教职工提出辞职或调离武进区教育系统,应由本人于2月24日前向学校发展中心递交亲笔手写书面申请报告,学校同意后,填写《武进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附件2)一式五份,报区教育局。
2.教职工调至区外及区外调入办事程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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