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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制度(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1-12-1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杨润人

  归档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学校管理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提高归档文件的质量,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学校工作活动、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实物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具体见学校制定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代管和保存与本镇小学教育有关的档案。
    3.与学校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二、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应归的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档案必须齐全完整。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及红墨水等书写材料。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且印章齐全。
    4.归档的文件必须保持其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价值,并进行科学的分类、立卷、组件(一事一件)、编目、装盒或组卷。
    5.案卷题名、组件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或件内内容,同时以便查找利用。
    6.文件材料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三、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党群、行政、教育教学等一至三大类档案(文书档案)实行“平时输入、期初上网、年初关档”(“年初”是指当年学期末)。其他门类档案实行动态归档,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
       四、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
    1.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2.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五、学校档案室应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奔牛实验小学档案室
2011-12-1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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