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通知
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娴熟的优秀教师队伍,特评比校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是所有在职在编的一线教师。(任现职以来,已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模范”称号的教师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贯彻党的方针,拥护党的路线、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善于学习反思,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
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实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
1、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教师如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不得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
2、发生较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4、学生测评满意率低于90%。
(三)以下几种对象可优先考虑:
1、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如见义勇为、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等)。
2、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承担对外公开课、班队观摩活动和课题研究。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色者。
4、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在校内获一致好评,学科成绩名列前茅或得到明显提高。
三、评比奖励办法:
1、个人对照条件自由申报,并下载申报表填写(A4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6月28日之前把相关材料交到教师中心)
2、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次。
3、校长室、教师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4、在当年教师节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奔牛实验小学教师中心
奔牛镇小教工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