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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点击:   来源:   作者:祁洁萍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并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制定印发了《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统称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现就我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准则”“办法具体内容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教师的思想实际,切实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把握规定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在研讨和应用中学习,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师德事迹,努力营造人人讲师德、处处树师风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签订一份公开承诺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精神,全区各中小学(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含聘用制教师、编外代课教师、借出教师)在11月30日前均要签署《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见附件3),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所在学校存档备查。

三、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在加强学习宣传、作出公开承诺的同时,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自查,对照师德要求进行反思,既要反思自己的长处,又要反思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自查工作要求于月底前完成,教师自查表(见附件4)由教师手写后学校存档备查。在个人反思的基础上,学校可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排查本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结合目前全区正在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认真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教师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单位应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建立和完善长期的师德建设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机制,设置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增强可行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探索和实践师德评价方式,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师德处罚力度,要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局将加强监管,对发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附件:

1.《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原文链接:http://{域名已经过期}/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1.html

2.《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域名已经过期}/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4.html

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4.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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