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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师德建设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17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高伟明
“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
———第九个“师德建设月”活动方案
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九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围绕主题开展第九个“师德建设月”活动。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人民满意教师,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以活动促建设,以师德强师能,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一、活动目的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14年第30个教师节前夕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发表的重要讲话、2016年五一前夕在同知识分子等群体座谈时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意义丰富、影响广泛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面反映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教师,构建新时期尊师文化,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学习提高
1、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
(1)结合第32个教师节庆祝活动,举办“师德建设道德讲堂暨师德建设月启动仪式”,明确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具体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提高对新时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充分发挥学校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展板等宣传舆论作用,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期间,学校在宣传方面做到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通过会议、网络、环境布置等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2、组织学习。
(1)认真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聚焦重点,推动工作。组织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和关于师德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附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总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
(2)组织教师通过校园网、书本等方式,学习名师感人事迹,在广大教师中树立以人为本、敬业奉献的崇高师德。
(3)组织教师观看我校体育教师基本功竞赛微视频;杨婷老师展示青年教师成长故事。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感受我校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真人、真事、真情,动员我校教师从学习身边的师德模范起积极投身于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落实行动,开展活动。
  1、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学校各类先进,倡导、树立和弘扬高尚的师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引导教师学习身边的模范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正确导向,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热潮,让优秀师德在我校蔚然成风。
2、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加快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的提高以及自身专业的成长。
3、倡导教师积极开展师德建设讨论活动。
4、与教师签订《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
5、评选校“168”爱生行动优秀教师。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不断提升。
1、教师自评与互评。
“师德建设月”活动后,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开展自评与互评活动,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一些师德失范的行为,争做师德模范。
2、学校总结提升。
紧密结合实际,结合教师自评、互评等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学生喜爱、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及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第九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
组 长:林志明
副组长:刘军英、杨文荣、潘敏、高伟明、殷霞
组 员:姜彩美、潘志平、王建新、张伟强、韦国、王兴、祁洁萍、聂霞
奔 牛 镇 小 教 工 会
奔牛实验小学教师中心
2016年9月
 
附件1:严禁中小学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附件2: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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