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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研究资料的定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1-05-14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李莉

体育学研究资料的定性分析

对体育科学研究资料的分析可以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前者主要解释“为什么”,后者回答“是什么”。研究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只有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认识才能全面准确。定量分析可以使研究趋于精准,说明研究对象的趋势和结构,但难以深层次地说明产生结果的原因。定性分析使研究趋于深刻,但可能会出现结果片面的现象。因此,在具体研究中需要两种分析方法相互补充,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本节主要介绍定性分析的特征、分析过程及常用分析方法。

定性分析,也叫质性分析,是运用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归纳与演绎等逻辑分析的方法,对定性研究资料进行整理加工,从而认识研究资料的本质特征,揭示体育现象变化的内在规律。

一、定性分析的理论基础

定性分析的理论源于是自然主义研究范式,理论基础则包括建构主义、后实证主义、解释学、现象学等各种理论流派。虽然各理论流派的观点有差异,但总体上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现实的认识,认为存在着一些多元的、无形的并只能从整体上加以研究的现实。这些现实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都有其特性,所以研究也只能是分散的。

第二,关于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认为研究者与研究对象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这些非但不妨碍研究,反而是研究得以开展的前提条件。如果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不能实现互动,研究反而不能进行。

第三,认为研究的目的在于形成一种受社会一文化背景制约的独特假设或知识,注重对研究对象差异性的描述,因此研究结论只适用于特定的情境和条件,不能推论到样本以外的范围。

第四,认为可以把行动解释为多种因素、事件和过程的相互影响。行动可以理解为是从形成它的种种因素不断相互影响中出现的,而形成它的所有因素又是这一行动的一部分,它们难以与行动区别开来,因此,形成与被形成又是同时发生的。

第五,主张任何研究总是受价值标准制约的。

二、体育科学研究中定性分析的特征

(一)定性分析注重整体性

定性分析的目的在于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因此必须立足于对研究对象的整体全面分析。任何现象都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诸多因素共同作用所产生的,只有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完整系统从整体上加以研究,从多个视角、全方位地观察分析,才能获得对研究对象的完整认识。

(二)定性分析以描述性资料为主

定性分析以反映研究对象实际情况的描述性资料为研究对象。这些资料通常是以书面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呈现,包括观察记录、交谈记录、现场笔记、照片、录像带、日记、评论、实物等,通过描述来展示现象发生、发展的脉络。有些定性分析的资料来自小样本以及特殊的个案,而不是大样本或随机案例。

(三)定性分析既关注结果,更关注过程

在定性分析过程中,研究者需要将研究对象作为一个发展的整体,对于研究现象为什么发生,如何发生、发展,导致什么样的结果都非常关注,才有可能揭示体育过程中研究对象变化发展的真正原因。

定性分析易受背景、主观因素和价值取向的影响

定性分析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现象的理解和解释,寻求事物中普遍存在的意义和本质,是一种价值判断过程。因为只有在发生行为的情境中观察行为,才能更好地理解行为。体育现象或行为表现总是与特定的情景相关联的,定性分析必须注重对背景的分析。研究者和被研究者都具有一定的能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体验和价值取向,所以分析的结论容易受到主体的主观影响。

定性分析过程灵活,方法倾向于归纳分析

定性分析没有一个标准化程序,也不可能具有单一的研究程序。分析过程不可能从一开始拟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步骤,也不可能从一开始就提出研究假设,而是随着研究的进展与事实收集的增多不断调整分析计划,逐步提出分析假设。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它所具有的多样性,使定性分析过程常常变动,有很大灵活性。定性分析形成理论的方式是自下而上式或是归纳式的,研究者在已经收集到的资料的基础上,抽象概括和归纳出相关的理论,而不是通过资料来评估验证理论假设。

三、定性分析的过程

确定资料

按照研究课题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定性分析目标以及分析资料的范围,对资料进行初步的检验、分析。

阅读资料

抛开研究者个人的假设和价值判断,从资料所描述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主题和统领资料的主线,在对资料产生整体认识的基础上,寻找资料间的关系

筛选资料

抽取出能说明研究问题的核心内容。筛选资料需要依据两个标准:一是能够说明或证明所研究的问题;二是资料本身所呈现的特点。

归类分析

通过分类,排列类别层次,区分不同情况下资料的差异,分析不同分类是否具有不同的意义以及事情发生是否有先后次序,进而通过解释和价值判断,鉴定各因素之间是否相关或有因果关系,分析研究对象的特征。

结果评价

从研究设计、资料收集、研究过程等方面,对定性分析的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和可信性进行评价,以确保分析结果的意义。

 

四、定性分析的方法

比较、分类和类比

1.比较

比较就是通过对照各个对象,揭示它们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一种逻辑方法。通过比较认识确定事物的特殊属性和一般属性,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最基本的方法

人们首先是通过比较属性差异来认识事物的。事物的属性还包括属性之间的各种关系。把握事物的属性及其关系越全面,就越能具体深入认识事物。然而,比较的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只是比较对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属性,只能得到某一或某几个方面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因此,运用比较时,要更多地注意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

运用比较的方法时,必须遵守的逻辑规则有

1同一关系原则。即比较的条件相同,使用的单位一致,一次比较中只有一个第三者。如在一次训练课上,对男女运动员完成成套动作的数量进行比较。

2同一次原则。即要从事物的内在联系层面上进行比较,如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在体育制度上的比较

3同一标准原则。即比较时所采用的参照系要明确。如对运动前后体内酸碱度变化情况进行比较时,均采用国际统一的pH计量标准。

2.分类

分类就是按属性异同将事物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方法,即按照种类、等级或性质分别归类。显然,分类是以比较为基础的。关于分类的标准、原则和方法在前一节资料的分类中已做说明,此处不再赘述簧

3.类比

类比也称为比较类推法,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不同对象的部分属性相似,而推出这两个或两类对象的其他属性也可能相似的一种推理方法。

类比的模式可以表示为:

A具有属性a、b、c、d

B具有属性a、b、d

所以,B可能具有属性c

类比推理对科学发现的意义在于,可以依据两个对象的已知相似性,有可能把一个对象已知的特殊知识推移到另一个对象上去,从而获得对后一对象的新知识。类比推理包含比较和联想两个环节,推理方向是从特殊到特殊,缺乏逻辑上的严格性和充足的理由,带有假定和猜测的色彩。因此,它所推出的结论也就带有或然性。要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要尽可能地确认对象间的相同点。相同点越多,说明类别越接近,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反之,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会越小。此外,要注意的是类比前提中所根据的相同情况与推出的情况必须是具有本质性的情况。

(二)归纳与演绎

归纳与演绎反映着人们认识事物的两条思维途径。归纳本质上是从个别到特殊再到一般的思维运动,演绎本质上则是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思维运动。两者的共同本质特征都是为了解决个别和一般之间的矛盾。

1.归纳法

归纳法是对个别事实、直接经验加以概括,推演出有关事物的一般属性和本质的思维方法,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的结论范围不超出归纳对象范围,具有必然性;不完全归纳法的结论范围超出了归纳对注法象范围,具有或然性。由于各种体育现象复杂、多样,完全归纳法在体育研究中应用极少。不完全归纳法又分为枚举法和科学归纳法两种。枚举法是通过列口举有代表性的事实来研究结论的思维方法;科学归纳法是根据对某一门类部分对象本质属性和因果关系的分析,得出研究结论的思维方法。

科学归纳法分为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法、共变法和剩余法几种。

2.演绎法

演绎法和归纳法相反,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演绎法也叫演绎推理,主要形式为三段论和假言推理。

3.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关系

归纳法与演绎法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辩证关系如下:

第一,演绎必须以归纳为基础。演绎的基本功能在于使思维从一般的原理过渡到特殊或个别的知识。要进行演绎,必须先以一般的原理作为出发点。而这种作为出发点的原理就是人们运用以归纳为主的方法对这些个别事物进行认识的结果。没有归纳,就不能从个别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理,那么演绎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前提。

第二,归纳要以演绎为指导。归纳必须依赖于演绎,以确定其研究的目的和方向。要运用归纳法从许多个别事实中得出一般原理,必须先进行观察、实验和调查,收集有关个别事例的经验材料,然后才能根据大量的经验材料归纳出一般性原理。当为归纳作准备而收集经验材料时,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原则为指导,才能按照确定的方向有目的地进行。此外,在进行归纳时也必须以一般原理为指导,才能按照归纳的原则得出应有的结论。

第三,归纳与演绎可以相互转化。人类的认识过程总是首先认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然后进一步概括,认识其共同的本质。再以其为指导,继续对尚未研究或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循环往复地进行。与这种认识过程相适应的归纳和演绎也是相互转化的。不过,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即当运用归纳法认识一般之后,继续以一般为指导认识个别时,在思维过程中归纳就转向演绎;当认识了许多个别之后需要进一步认识一般时,在思维过程中演绎又转向归纳。这就是归纳和演绎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主要形式

分析与综合

分析就是把研究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层次和有关因素,然后分别进行考察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可以清晰地考察事物各组成部分与有关因素在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把握其特殊本质。分析可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把所研究事物的整体加以解剖,把组成这一整体的各个部分分割出来或分离出来;其次是深入分析各部分的特殊本质;最后是进一步分析各个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情况,阐明它们的地位、作用、以何种方式与其他部分发生相互作用的规律性。

综合就是在分析的基础上,把研究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方面、层次和有关因素联系起来加以考虑,达到在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方法,也就是对系统的结构机理和动态功能进行的科学概括。通过综合,可以完整把握研究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从事物内在的相互关系中把握整体特征,揭示其整体特质。从思维意义上讲,综合的特点就在于把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结为整体的过程,力求通过全面掌握事物各部分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加以概括和上升,使各部分及其属性关系能真实地联结,形成整体性认识。

分析与综合是认识过程统一体的两个侧面。从出发点和思维运动的方向来说,是完全相反的。从认识过程来说,它们共同承担着揭示事物本质的任务,又是统一的。两者是辩证的关系,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析与综合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分析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因素来研究、认识,并从中揭示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分析的结果与活生生的现实比较起来,是极其抽象和片断的东西。黑格尔曾指出:“虽然肉也是由碳、氧等元素组成的,可是,这些抽象的物质只能反映对象的一个侧面或一种联系。”综合则是将部分联成一个整体,揭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总体上及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因此,任何综合都必须以分析为基础,分析是综合的前提或基础。任何分析又必须以综合为指导,综合为分析提供了在整体性认识的指导下对某种性质的探究。一般来说,首先有分析,然后才有综合,但有时候却是先有综合,后有分析。当人们只能对部分情况有所了解的时候,才提出综合性的假设或假说,然后再通过实验及分析来证实、修正或推翻。可见,综合为进一步分析打下基础、开辟道路,而分析反过来又为假设或假说作出论证。

第二,分析与综合互为补充。在认识的全过程中,分析与综合各自只能完成一个阶段或者一部分任务。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需要两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和交叉,即在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尤其在对复杂事物的认识过程中更是如此。如果思维只限于分析,而不进行综合,那么就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只综合而不分析,就只可能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分析与综合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互相补充,才能完成认识的全过程。

第三,分析与综合互相转化。人的认识是由现象到本质、由浅显到深刻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抽象是以分析为主要方式的。一旦达到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阶段,就要用这个本质说明原有的现象,这就是建立理论的过程。这一过程以综合为主。随着认识的发展,当发现新的事实与原有的理论存在矛盾时,认识则可能在新的层次上转入分析。人们的认识就是在这种分析一综合一再分析一再综合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中不断深入的。

类属分析和情境分析

在定性研究方法中,质的研究是目前国内外常见的一种方法。在质的研究中,资料分析往往依赖于描述,很少使用统计。即使使用统计,也倾向于使用描述性统计,而不是推理性统计。类属分析和情境分析是质的研究中主流的资料分析方式。

1.类属分析

类属分析是指在资料中寻找反复出现的现象以及可以用来解释这些现象的重要概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具有相同属性的资料被归入同一类别,并且以一定要领名称予以表示。类属的属性包括组成类属的要素、内部的形成结构、形成类属的原因、类属发挥的作用等。类属分析通过比较设定有关的类回属,对类属之间的关系进行识别,如因果关系、时间前后关系、语义关系、逻辑关系、平行关系、包含关系、下属关系等,进而可以发展出一个或数个核心身且共类属或下属类属。

2.情境分析

情境分析是指将资料放置于研究现象所处的自然情境之中,按照事物发生的时序,对有关事件和人物进行描述性分析。情境分析强调对事物整体作动态的呈现,注意寻找那些将资料连接成一个叙事结构的关键线索。情境分析有前因后果排列、时间流动序列、时空回溯、圆周反复等表现方式。具体内容可以是研究现象中的主题、事件、人物、社会机构、时间、地点、状态、变化等。具体手段包括轮廓勾勒、片段呈现、个案、访谈片段、观察事件、故事等,即可以形成一个情境片段,也可以写成一个故事,还可以组成一个综合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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