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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 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优秀师徒”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点击:   来源:   作者:聂霞

2018——2019学年度

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优秀师徒”评选通知

为了积极实施“青蓝工程”,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树立“师徒结对”活动的先进典型,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度“优秀师徒”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9月以来签订协议进行师徒结对的所有老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徒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师徒积极参加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师徒双方对照协议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记录。

4、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被指导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取得明显进步。执教年级组以上公开课获好评。

5、在指导教师的引领下,被指导教师的班级常规管理、指导学生等方面有成效。所带班级在常规考核或竞赛获集体奖;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获奖。

6、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被指导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了提升,反思有成效。被指导教师在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评比中获奖或在刊物、教育网站上发表。

三、材料要求:

1、“优秀师徒”申报表纸质稿、电子稿各上交一份(见附件)。

2、师徒结对心得体会或事迹材料一份。(A4纸打印,只要徒弟一份)

3、师徒人签定协议以来的听课记录本。(原件)

4、反映师徒双方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材料。

1)被指导教师级组以上公开课教案一份以上。(教案后附教学反思)

2)被指导教师班级管理、指导学生获奖材料。(打印稿或复印件,红笔划出与自己有关内容。)

3)被指导教师论文、教育随笔获奖或发表的荣誉证书、刊物。(复印件)

4)其它反映师徒结对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四、评选办法:

1、根据材料要求,依次整理有关材料装入材料袋后上交。(应为签订协议后的材料)

2、师傅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平时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学年末经考核合格,师傅每人每年加200分。未能较好履行职责的,少加或不加分。

3、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以上条件对所有师徒进行考核评比,确定表现突出的“优秀师徒”,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并于教师节表彰

五、评选时间:

所有材料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教师中心。

                                

奔牛实验小学教师中心

奔牛镇小教工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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